中国服务业500强申报资格

 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、2006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(人民币)以上(含5亿元)的所有服务业企业(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,但包括在境外注册并属于我国银监会、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)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。
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,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,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。已申报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不需要再申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。
  申报200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行业主要包括:电力、热力、燃气、给水等生产供应服务业,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业,道路运输、城市公交及辅助服务业,水上运输及辅助服务业,航空运输及辅助服务业,邮电通信业,软件及计算机应用、网络服务业,物流、仓储、运输、配送服务业,矿产、能源内外贸易批发业,化工产品及医药内外贸易批发业,机电、电子内外贸易批发业,纺织、服装及轻工、文化工艺产品内外贸易批发业,粮油食品及农林土畜水产品内外贸易批发、零售业,生产资料内外贸易批发、零售业,金属内外贸易及批发零售业,综合类内外商贸及批发、零售业,汽车商贸、维修保养及租赁业,电器商贸批发、零售业,医药专营批发、零售业,商业零售业,超市连锁,商业银行,人寿健康保险业,财产意外与信用保险业,综合保险业,商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,房地产业,餐饮业,旅游、旅馆及娱乐服务业,公共设施管理业,技术、智力、人力资源国际合作及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业,研发、科技交流与推广及地勘、设计、评估、咨询等服务业,新闻、图书、广播、电影、电视及体育、艺术等文化产业,综合类服务业等。